一、範圍:
壓力容器設計、壓力容器制造、移動式壓力容器充裝;氣瓶制造、充裝。
壓力容器包含大型高壓容器A1、其他高壓容器A2、球罐A3、非金屬壓力容器A4、氧艙A5、高壓A6、鐵路罐車C1、汽車罐車、罐式集裝箱C2、長(cháng)管拖車、管束式集裝箱C3、中低壓容器D、特殊結構壓力容器(真空絕熱容器、搪玻璃壓力容器、多層壓力容器、儲氣井等)
氣瓶包含無縫氣瓶B1、焊接氣瓶B2、纖維纏繞氣瓶B3、低溫絕熱氣瓶B4、内裝填料氣瓶B5
證書分爲《壓力容器設計許可證》、《壓力容器制造許可證》、《移動式壓力容器充裝許可證》、《氣瓶充裝許可證》、《氣瓶制造許可證》
二、申辦流程:
1.整理申報條件,遞交申請→2.申請受理決定書→3.試制造或試設計或安裝及完善資料→4.質保體系建立完成(chéng),約請評審→5.現場評審→6.發(fā)放證書
三、申報條件:包含公司手續、生産或安裝設備以及人員條件等軟硬件條件,詳詢電話173******李老師